根据《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在企业和个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及用户评价,评审委员会审议表决,确定了2017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绍兴市质量进步奖、绍兴市质量管理标兵奖拟奖名单,现予公示。
一、绍兴市市长质量奖拟奖名单
新评企业: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帅丰电器有限公司、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复评企业: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洁丽雅股份有限公司、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天龙锡材有限公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
二、绍兴市质量进步奖拟奖名单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三、绍兴市质量管理标兵奖拟奖名单
刘 平(浙江和谐光催化科技有限公司)、沈李强(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各界如对公示企业和个人有意见建议的,可在11月3日前用真实姓名和确切联系方式向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联系地址:绍兴市袍江新区世纪东街17号市质监局;邮编:312071;电话:88132769、88132762;传真:88132800、88132763)。
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