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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部门的通知

日期:2016-02-08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表彰201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

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部门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

  2015年度市级机关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201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绍市委发〔2015〕42号)规定,通过部门自评、分组测评、综合评价,经市督考委员会审议,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市纪委机关等43家单位为201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部门,现予通报表彰。同时,鉴于环保局、城管执法局2015年度分别在环境治理、城市管理中成绩突出,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两个部门享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部门待遇。

  希望上述部门继续再接再厉,其他部门强化看齐意识,进一步形成创先争优良好氛围,努力为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部门名单

  绍兴市督考委员会

  2016年2月6日

   

  
附件

2015年度市级机关(部门)

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部门名单

(43家)

  市纪委机关、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含消防支队)、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审计局、质监局、机关事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公管办、市民建、市民进、总工会、国税局、检验检疫局、气象局、电力局、绍兴调查队、公积金中心、人民银行、银监局、联社绍办、中国银行、绍兴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人保、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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