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质监局开展特种设备“百日”安全整治行动
为融入“平安上虞”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上虞区局突出四个重点,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百日”整治行动。
一是突出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新《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需主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主动申报定期检验,主动报名作业人员培训,主动排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二是突出主要分布区域。突出对道墟镇化工小区、杭州湾开发区化工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检查,以及对日常监管薄弱环节和盲区、盲点的检查,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和隐患自查自纠等。二是突出重点设备监管。突出电梯和游乐设施的检查。面对全区老旧电梯逐步增多,部分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等问题,督促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督促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健全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坚决杜绝未登记使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检查特种设备382台、企业186家,发现隐患130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9份。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强设备检查和隐患督查,确保整治闭环。(上虞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