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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多举措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日期:2015-03-07 浏览次数: 字号:[ ]

  

新昌多举措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为深化行政权利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接受公众监督,新昌县质监局本着依法行政、全面真实、便民高效的宗旨,多项措施推进政务公开。
  加强学习,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强化部门领导和全体干部的责任意识。明确制定政务公开的工作方案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认真开展行政政权力清理工作。根据“三张清单一张网”要求,认真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清理,清理结果共计431项,保留208项;编制权力清单,确定11项部门职责、50项相关工作事项,6项公共服务事项,5项与相关部门的责职边界,编制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9项;梳理行政权力事项信息,明确权力依据、办理要求、办理流程、办理岗位、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及时在浙江政务网上予以公布,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
  主动公开政务事务。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质监管理职能、法规政策及重要政务活动。继续规范收费和检查行为。依照行政事业收费目录办理收费许可证,依法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
  加强对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严格实行案件的调查与审理相分离、处罚与缴款相分离。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公开审案”工作。制定了《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有选择地对部分行政执法文书进行网上公开,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开透明,强化了社会监督。
  完善监督投诉机制,畅通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构筑12365投诉举报电话平台,确保受理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举报人;在质监局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质监信息和相关政策法律,全面介绍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项目及程序,利用网络优势接受群众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同时,认真处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近两年来,共处理了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均得到上级部门的维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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