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处罚书文号
(绍市)质监罚字[2015]1002号
代码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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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名称(姓名)
丁建国(身份证号:33062119680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丁建国
违法行为
租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扣件
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10月10日,在建材产品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我局依法对丁建国经营的钢管租赁站进行检查,并对用于租赁的钢管脚手架扣件(直角、旋转)(以下简称扣件)进行了抽样。样品经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验,其中“抗破坏”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要求,被判为不合格。经我局查明:丁建国在从事扣件租赁活动中,未按标准要求对上述扣件进行质量检测,而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扣件用于租赁,不合格扣件抽样基数600只,单价3.9元/只,货值2340元。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依据《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租赁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扣件;
2、没收不合格的扣件568只(直角和旋转各284只);
3、处以罚款人民币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圆整)。
履行方式
和期限
自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并履行其余处罚决定
作出机关名称
作出日期
2015年03月04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