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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日期:2011-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1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doc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鼓励和引导企业或其他组织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2009年绍兴市人民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和《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绍政发[2007]6号)、《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规则》规定,现就申报2011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绍兴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遵循公开、自愿原则。
二、申报对象
凡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在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工程建设、服务等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均可申报绍兴市市长质量奖(含今年有效期到期复评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新产业的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成长性较强的企业(包括中小型企业)优先申报。
三、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以集团名义申报的,其所有控股企业均要符合基本条件):
1、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三年以上;
2、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体系健全,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现象;
4、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5、得到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推荐。
6、未出现以下情形:
⑴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政策的;
⑵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的产品未获得相关证照的;
⑶近三年国家、省、市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及重大质量投诉的;
⑷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企业在自愿基础上,于5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质监局,市直企业直接报评委会办公室。
县(市、区)质监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应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并核实复印件,广泛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形成推荐意见并在申报表上签署和加盖公章,于5月20日前报送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绍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二)企业概述(3000字以内);
(三)企业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
(四)证实性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主要用(客)户名录(150家以上);
(六)主要供应商名录;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不要使用硬封面)。其中(一)、(二)、(三)项需提供一式五份的书面材料(合订一册)和一张包含以上内容的光盘,(四)、(五)、(六)项需提供一式一份的书面材料(合订一册)。
六、评审原则与依据
绍兴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审遵循科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
七、其他事项
(一)企业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上报截止期后,评委会办公室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或更改的材料。
(二)顾客满意度和顾客忠诚度测评统一由绍兴市质量协会组织进行。
(三)绍兴县、诸暨市、上虞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嵊州市、新昌县不超过2家,越城区、开发区各不超过1家。
(四)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五)申请表格可从http://www.haiboge.com下载。
联系人:沈婷        电话(传真):88132763
 
附件:1、绍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
      2、主要供应商名录
      3、申报企业主要用(客)户名录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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