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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5-26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浙质奖评办〔2011〕3号)精神,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紧扣导向,认真组织
各县(市、区)局要吃透精神,迅速行动,紧扣省政府质量奖申报推荐的导向性原则,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在导向性方面要突出“三个结合”,即紧密结合质量强省建设,紧密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省政府质量奖评审的“典型性”、“引导性”、“鼓励性”原则。
二、突出重点,精心指导
各县(市、区)局要按照申报文件要求,在兼顾行业、类型代表性的基础上,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要认真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申报规定资料的准备,力求资料全面、准确、有效,切实提高申报资料的质量。
三、严格审查,按时上报
各县(市、区)局要按照申报文件规定,在严格审查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经征求当地相关部门意见后择优推荐上报。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16日,上报材料包括:组织概述(简介)、自我评价报告、《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光盘2张,书面一式四份),证实性材料(书面一式二份),《2011年省政府质量奖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以电子格式上报),推荐意见。
四、多方征求,择优推荐
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市局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推荐上报。
联系人:郑文娟     电话:88132769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浙质奖评办〔2011〕3号)

2011年4月22日
(浙质奖评办〔2011〕3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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